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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之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位。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除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外,其餘項目均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組織

      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職責

1. 依據本公司「內部稽核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並出具稽核報告。

2. 依董事會或其授權人之指示,執行專案稽核。

3. 擬定與執行年度稽核計畫,每年底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

4.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工作情形。

5. 定期追蹤內部稽核所發現之內部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